4.2 文字符号
4.2.1 图样中线缆敷设方式、敷设部位和灯具安装方式的标注宜采用表4.2.1-1~表4.2.1-3的文字符号。
表4.2.1-1 线缆敷设方式标注的文字符号
表4.2.1-2 线缆敷设部位标注的文字符号
表4.2.1-3 灯具安装方式部位标注的文字符号
4.2.2 供配电系统设计文件的标注宜采用表4.2.2的文字符号。
表4.2.2 供配电系统设计文件标注的文字符号
4.2.3 设备端子和导体宜采用表4.2.3的标志和标识。
表4.2.3 设备端子和导体的标志和标识
4.2.4 电气设备常用参照代号宜采用表4.2.4的字母代码。
表4.2.4 电气设备常用参照代号的字母代码
4.2.5 常用辅助文字符号宜按表4.2.5执行。
表4.2.5 常用辅助文字符号
4.2.6 电气设备辅助文字符号宜按表4.2.6-1和表4.2.6-2执行。
表4.2.6-1 强电设备辅助文字符号
表4.2.6-2 弱电设备辅助文字符号
4.2.7 信号灯和按钮的颜色标识宜分别按表4.2.7-1和表4.2.7-2执行。
表4.2.7-1 信号灯的颜色标识
表4.2.7-2 按钮的颜色标识
4.2.8 导体的颜色标识宜按表4.2.8执行。
表4.2.8 导体的颜色标识
条文说明
4.2 文字符号
4.2.3 设备端子和导体终端标识主要依据《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 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》GB/T 4026-2004/IEC 60445:1999编制。
4.2.4
1 电气设备常用参照代号的字母代码主要依据《工业系统、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 第2部分: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》GB/T 5094.2-2003/IEC 61346-2:2000和《技术产品和技术产品文件结构原则字母代码 按项目用途和任务划分的主类和子类》GB/T 20939-2007/IEC PAS 62400:2005编制。
2 电气设备常用参照代号的字母代码宜采用单字母主类代码。当采用单字母主类代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,可采用多字母子类代码。
4.2.6 为了区分不同的电气设备,可采用 内填加不同的英文缩略语作为电气设备的图形符号。例如: MEB :等电位端子箱; UPS :不间断电源装置箱; VAD :音量调节器; ST :软启动器; HDR :烘手器。
4.2.7
1 信号灯和按钮的颜色标识主要依据《人-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》GB/T 4025-2003/IEC 60073:1996编制。
2 合闸(启动)按钮选择绿色时,分闸(停机)按钮必须选择红色;合闸(启动)按钮选择白色时,分闸(停机)按钮必须选择黑色。
4.2.8 导体的颜色标识主要依据《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》GB 7947-2006/IEC 60446:1999编制。